香港特區政府3月啟動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申請人須證明過去兩年持有最少3000萬元淨資產,惟聯名持有的資產不計算在內。德勤民營企業與私人客戶服務香港主管合夥人劉明揚建議,政府應放寬聯名資產計算方法,尤其聯名房地產,按照實際持有比例計入申請者淨資產,避免不必要篩走優質申請人。
他解釋,客戶最關注為聯名資產沒有計算在內,「亞洲人、中國人都很喜歡磚頭,而磚頭比較敏感,另一半都希望要聯名」。他說,明白政府不想全部聯名資產都納入計算,可研究分階段進行,建議先考慮計算房地產。
港府積極希望吸引家族辦公室落戶,劉明揚認為,港府應向內地政府爭取設立「家辦通」,讓內地投資者可以通過在港建立的家族辦公室進行跨境投資。他建議,第一階段以大灣區為試點,容許內地高淨值人士將獲批額度的人民幣合法出境到香港,用以建立家族辦公室及投資於低風險產品;第二階段則將試點從大灣區擴大至全國;第三階段可進一步增加內地投資者在香港家辦的跨境投資額度,並放寬可投資產品的範圍至較高風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