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較早前證監會與警方對一個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採取聯合行動後,有13名嫌疑人被控以多項刑事罪行。
在上述嫌疑人中,5人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違反普通法、《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當中兩人與另外8名被告被加控洗錢罪。
12名嫌疑人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7日。法庭批准12名被告保釋,條件包括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定期到警署報到;及繳交5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
證監會與警方就多項涉嫌「唱高散貨」的股票投資騙案展開聯合調查後,提出上述控罪。涉嫌集團成員利用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就兩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組織及執行多項「唱高散貨」計劃,及透過眾多代名人賬戶操縱大量該等股份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