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網誌稱,第一階段的消費券將在4月7日(周四)發放。這批消費券使用期限約7個月,直至今年10月31日,為市民提供較大的彈性。
陳茂波說,在4月初發放首階段消費券的目的,是希望能為疫情下承受相當壓力的市民提供一點支援。今次消費券使用期較長,讓市民能更彈性安排消費計劃,不須急於外出消費,亦希望有助延長這筆總額達300億元的公帑為市場所帶來的正面效應,增加商戶生意。
另外,陳茂波提到,快速有效控制疫情是維護經濟及打工仔生計最有效方法。貫徹推行「動態清零」的策略,爭取盡快與內地通關,並在妥善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積極安排與國際恢復往還,是最符合香港市民及社會整體的利益。唯有透過建立「動態清零」的應對機制,且不斷因應疫情變化而適當調整,果斷而精準地透過檢測截斷所有潛在的傳播鏈,力求「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並動員全社會團結一致、齊心合力抗疫,這樣才能在最短時間、最大程度管控及遏住疫情。
疫情帶來巨大挑戰,政府在盡力抗擊疫情、盡力保護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時,也要全力穩住經濟、穩住民生。盡早發放消費券,希望能發揮一定的穩定力量,使用期限長達近7個月亦為市民提供了彈性,在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