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南華期貨有限公司並處以罰款480萬元,因該公司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沒有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南華期貨在關鍵時間沒有對19名客戶,用以發出交易指示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任何盡職審查,以致未能妥善評估並管理客戶使用該系統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
此外,證監會識別出存入4個客戶賬戶內的款項與有關客戶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南華期貨聲稱並無察覺該等異常情況。證監會認為南華期貨未能顯示出它曾就有關存款作適當查詢,並妥善處理所涉及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更發現,南華期貨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客戶賬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導致未能偵測出9個客戶賬戶內的3783項自我配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