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布修改《博彩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主流意見基本認同修法方向,認為有利幸運博彩業有序發展。意見普遍認為賭牌批給數量應為6個,並明文規定禁止任何形式轉批給經營權。普遍認為賭牌批給期以20年為上限,有部分則認為,應以10年作考量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可額外延長1年至10年。
澳門政府表示,將綜合考慮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並結合社會政策方向和經濟環境等因素,以訂定合適的批給數量。
四成多意見表示認同博彩企業引入政府代表,認為有助政府和社會監察承批公司,確保合法經營和監管博彩利潤的流向。不過,有近三成意見不認同,認為政府介入會影響自由經濟的市場運作,增加經營者的不確定性。
澳門政府回應稱,設立政府代表能直接掌握公司營運訊息,但亦可能對承批公司的業務運作及獨立性造成干預,因此需慎重考慮及平衡各方面因素綜合研判,以便加強對承批公司監管的同時,亦不會影響提高博彩業競爭力的修法目的。
另外,逾七成意見認同有必要擴大對承批公司、博彩中介人及合作人的審查及規管範圍,包括明確訂立審查標準、建立資金和營運監控機制,打擊跨境賭博、非法網絡博彩等情況。澳門政府回應指出,有必要訂立全面及有防範的機制,以嚴格確保博彩業健康有序發展。
當局表示,諮詢中亦收集到其他修法意見,例如限制本地居民進入娛樂場、網上博彩、調整博彩稅及國家安全等問題。
在其他非文本內容意見中,有意見認為在旅客量減少情況下,可考慮酌情減低博彩稅率,亦有意見認為過高博彩稅率會產生負面影響。澳門政府稱,澳門多元產業發展需要足夠資源支撐,調整博彩稅必須審慎考慮及評估。
澳門政府認為,考慮到維護國家安全及特區整體利益是特區政府的重要政治責任,並應作為修法基礎方向,以體現保障國家安全要求,完善現時法律的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