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發表《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下稱指引),為審計委員會就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程序提供實務指引。該指引已載於港交所(00388)《董事會及董事企業管治指引》內,屬上市公司的「最佳常規」。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稱,該指引雖只是「最佳常規」。不過,他有信心上市公司及其審計委員會願意跟隨相關指引,並會聯同證監會、港交所、香港董事學會及香港獨立非執董協會等監管機構和專業組織,鼓勵上市公司應用相關指引。
指引提到,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時,應考慮審計質素及審計費用兩大範疇。黃天祐稱,本港的審計費用2010年至2019年期間的10年遠遠跑輸通脹,情況令人擔心。
他解釋,審計費用增加不代表審計質素定必上升,但若審計費用長期處於不合理的低水平,會令公眾擔心核數師的能力及能否給予足夠時間進行核數工作。他有信心隨指引推出後,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及核數師三方,能充分考慮審計質素及審計收費間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