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滙豐網站表示,更新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引起外界憂慮客戶身處海外將不能使用個別服務,滙豐發言人表示,為了闡明原意,已經更新相關章節,為「閣下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而閣下身處或居住的司法權區的法律或規例不准本行向閣下提供某些產品及服務,本行未必獲准在該司法權區向閣下提供該等產品及服務」。
滙豐強調,香港客戶可以如常於海外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然而每個司法管轄區對提供銀行服務和產品的監管法規有所不同。相關章節僅旨在提示滙豐網上及流動理財用戶有關情況。
據了解,原文提到每個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有所不同,主要是指身處海外將不可簽發在港生效的保單和投資產品,是跟隨如保監等監管機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