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向13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理或處置54個交易賬戶內的某些資產。這些資產與一宗懷疑社交媒體「唱高散貨」騙局有關,當中涉及於去年9月至11月就一家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進行的市場操縱活動。
該13家經紀行分別是時富證券、中州國際證券、興證國際證券、中國通海證券、京華山一國際(香港)、凱基證券亞洲、京基證券集團、六福證券(香港)、大聖證券、山證國際證券、晋立峰證券、中泰國際證券及尊嘉證券國際。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這些經紀行在沒有事先取得證監會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或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該等交易賬戶內價值達到某個數額的任何資產,包括就任何證券訂立交易;按該等交易賬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理證券及/或現金的任何提取或轉移;按該等交易賬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置或處理任何證券及/或現金;輔助另一人處置或以指明方式處理任何有關財產。若該等經紀行接獲任何上述指示,亦須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