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宣布,就建議修訂聯交所的紀律機制刊發諮詢文件,諮詢為期兩個月,於10月9日結束。
諮詢文件對《上市規則》第二A章項下聯交所的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措施作出多方面的檢討,以確保有關紀律機制持續穩健及有效。
諮詢文件就多項建議及加強措施徵詢市場意見,當中着重加強對個別人士的失當及違反《上市規則》的行為的追究權力,以及施加適當的制裁,其中包括:建議擴大聲譽性制裁的範圍,以及確保可對更多個別人士採取紀律處分行動,包括本身並非董事、但屬導致違反《上市規則》或在知情的情況下參與違反《上市規則》的高級管理層成員。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透過這次諮詢,希望全面檢討有關機制使其切合所需,繼續維持市場質素,符合持份者的期望並與國際最佳常規一致。港交所的目標是令聯交所有權運用一系列的紀律制裁措施,保障投資大衆及聯交所轄下市場的持正操作,促進良好企業管治,並對失當行為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