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上月底通過撥款200億元予社會福利署,在各區購買物業設立社福設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發表網誌,指撥款時隔16個月才獲通過,短期策略已變中短期策略,並指計劃中列出的服務設施總數共158項,視乎市場所能提供的物業種類及其價格水平,在200億元的上限下未必可全數購買所需的處所。
他表示,現時最明顯供應不足的院舍服務,面積、布局和設計上有相對高的要求,購買到符合要求的物業機會甚低,當局計劃購買物業主要作日間服務,以及家長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等現屆政府決定增加的服務,包括:48間長者鄰舍中心、7間長者地區中心、6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5支網上青年支援隊、1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及1支青少年外展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