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就執業會計師李永森、執業會計師湯日烘及鄭鄭會計師事務所(統稱「答辯人」)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對他們作出譴責,各答辯人須分別繳交行政罰款5萬元,以及共同繳交公會及財匯局的費用共53078元。
鄭鄭會計師事務所曾擔任上市公司天然乳品(00462)及其附屬公司的核數師,並就該集團截至2012年5月底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無保留的核數師意見。李永森是該審計項目的執業董事,而湯日烘是該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覆核人。
該公司於2010年收購一間在紐西蘭持有數個奶農場的海外公司的股權,並以發行可換股票據支付。其後紐西蘭當地機關拒絕其收購提出的追溯許可申請。因此,於2011至12年財政年度,該集團將相關營運模式變改為在租賃農地經營乳品產業,並修改投資代價的條款及委任一名經理營運該乳品業務。
答辯人在審計中沒有進行充分合適程序,應對該項投資所附帶的重大錯誤陳述風險,亦未有評估改變業務模式對該項投資的擁有權及價值的影響,也並沒有就該項投資與更改收購條款後發行的可換股票據的估值,以及作為經理服務報酬而發行的證券的適當會計處理獲取充分的憑證。
此外,答辯人在查核該集團的銷售收入及評估該公司的附屬公司權益減值兩方面,所進行的程序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