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行政長官已根據強積金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委任葉國謙為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主席,任期由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為期兩年。
同時,財政司司長再度委任資深大律師黃繼明,為強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同時委任周聯僑、譚金蓮和黃綺年,及現任委員陸季嬋為上訴委員會委員,任期由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為期兩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表示,葉國謙曾在2011年至2017年期間,擔任積金局董事會成員,相信諮詢委員會在其領導下,令強積金制度更臻完善。他亦同時感謝即將離任的諮詢委員會主席黃定光,以及上訴委員會委員吳秋北、吳慧儀和王君傑所作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