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起訴8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串謀優待特定應徵者,其中7名被告經審訊後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另1人則於較早前承認控罪,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聽取求情,各被告獲准保釋。
7名被告為李達釗、戴焯輝、易錦添、麥偉忠、鄧永平、黃偉雄及陳江松,年齡介乎61歲至67歲,案發時同為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被裁定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成立,同案被告羅世華,63歲,已於早前承認有關罪名。
案情指出,食環署2019年招聘期間收到逾5000份申請,約2100人獲面試資格,7名被告作為遴選委員,涉嫌透過羅世華統籌「自己人」名單,並在各被告間互相傳閱,以便出任遴選委員會成員的被告,在遴選面試中優待名單上的應徵者。
廉署調查顯示,出席遴選面試的應徵者逾950名,當中36人被列入傳閱名單中,部分應徵者的遴選面試分數相信因而獲上調,食環署已將涉案遴選面試的結果作廢,並重啟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