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公布,對納入藥品、獸藥、醫療器械管理的貨物、物品,以及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進行監管。
海關總署指出,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範圍調整是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國境衞生檢疫法的具體舉措,該法將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範圍調整為「血液等人體組織、病原微生物、生物製品等關係公共衞生安全的貨物、物品」,並明確「納入藥品、獸藥、醫療器械管理的除外」。
中國發改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今日聯合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部分放開了一批全國性措施,包括藥品批發和零售單位籌建、藥品和醫療器械互聯網訊息服務等。同時也對部分領域市場准入作了進一步規範,包括規範醫藥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准入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