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搗破一個涉嫌貪污「打假波」外圍賭博集團。廉署經調查後至今已先後落案起訴其中7名涉案人士。當中兩名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投注「外圍波」,分別被判罰款2.4萬元及1.2萬元。
招重文,55歲,標準流浪時任總教練;及何思漢,46歲,學校代課老師。二人今日承認共3項控罪,即兩項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或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以及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招重文被裁判官林子康判處罰款1.2萬元,而何思漢則被判罰款2.4萬元。
本案於2023年1月至12月期間發生,招重文於案發時是標準流浪總教練,何思漢是一名學校代課老師,二人互相認識。兩名被告投注的「外圍波」涉及5場在2022/23及2023/24賽季由香港足總舉辦的港超聯、賽馬會菁英盃及足總盃賽事。
案情透露,招重文先後多次要求何思漢協助他向外圍賭博經營者投注5場本地足球賽共4.7萬元,每項投注金額由2000元至5000元不等。廉署調查發現,上述4.7萬元賭注中,除了有招重文為自己作投注的金額外,還包括招重文從另一名標準流浪教練收取的賭注共2萬元。
案情又透露,當招重文指示何思漢投注2023年1月15日由他有份執教的標準流浪與晉峰對壘的港超聯賽事時,招重文向何思漢透露其球隊作賽策略,標準流浪當日將不會派任何前鋒作賽,意味入球數目將會較低,而招重文當日經何思漢就該球賽的「下盤」及「細」總入球分別下注5000元。標準流浪最終以2比1勝出比賽。
另一名被廉署分案起訴的被告梁羿童,20歲,深水埗時任後衛,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被判罰款5000元。案件涉及梁羿童於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期間,多次透過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共逾6600元,包括2024年6月1日深水埗及東方在足總盃決賽對壘的賽事。
至於被廉署分案起訴的另外4人分別為姚曉聰,40歲,外圍賭注經營者;盧康銘,30歲,港乙球隊虎門班主兼教練,他並會以後衞身分參與賽事;蘇俊賢,32歲,虎門中場球員;以及曾效力虎門的外圍賭注中介人黃謙進,32歲。
4人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涉嫌以逾24萬元行賄多名足球員,藉此操縱球隊在2021/22年球季多場港乙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經營外圍賭博。案件將於7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廉署表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