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處理及隱藏文件,違反競爭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判囚2個月,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是本港首宗因不遵從競爭事務委員會的調查權力而遭刑事檢控及定罪的案件。競委會對裁決表示歡迎。
案件源於競委會就清潔服務公司懷疑合謀定價所展開的調查。在競委會持法庭手令搜查涉案公司的辦公室期間,被告雷妙貞作為其中一間清潔公司的員工,意圖刪除可能與調查相關的5份文件及多個電腦連結,競委會遂將個案轉交香港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競委會重申,妨礙競委會執行其調查權力屬嚴重的刑事罪行。被告被定罪突顯有關行為的嚴重性,並對企圖妨礙競委會執法的人士,帶來強烈的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