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5年1月15日 時事脈搏 港聞

黃碧如:修例打擊濫用公屋相信有阻嚇力

房委會建議修訂《房屋條例》,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在電台節目表示,沒有為收回多少單位制定目標,但相信修例有阻嚇力,修例後若發現相關個案,最終是罰款或判處監禁,則交由法庭處理。

黃碧如稱,在現行《房屋條例》下,嚴重濫用公屋的個案如不涉及虛假陳述或拒絶提供資料,只能用租約條款終止租約,不能採取進一步行動,認為阻嚇力不足,有需要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她稱,如果有租戶住在單位而進行商業行為,房委會的處理方法是根據租約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收回單位。界定為嚴重濫用公屋的情況,包括謀取私利,即租戶本身已不需要有關單位,更利用有關單位去賺錢,行為上屬非常嚴重。而分租或把單位轉租出去,亦屬嚴重濫用行為。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