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監委公布,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李毓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毓全廉潔底線失守,違規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毓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