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因策劃該國歷來最大宗金融詐騙案而於4月被判處死刑後提出上訴,法院宣布駁回,維持死刑判決。
在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聽證會上,法官表示,案件的總損失巨大,後果極其嚴重,沒有減刑的依據。
按照當地法例,若張美蘭交還四分之三的涉案資產,即有機會獲減刑。
68歲的張美蘭是越南房地產巨企萬盛發集團董事長,曾是越南最大的房地產集團之一,4月被裁定挪用公款、行賄和違反銀行規定罪成,判處死刑。檢方早前表明,除非她歸還牽涉兩案合共415.7萬億越南盾(約1276億港元)的大部分,否則反對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