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5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是本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
其中提出初選計劃、時任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戴耀廷判囚10年、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參選九龍東的黃之鋒判囚56個月、譚文豪判囚50個月、李嘉達判囚51個月、譚得志判囚53個月、胡志偉判囚53個月、施德來判囚79個月。
參選新界東的何桂藍判囚84個月、劉頴匡判囚53個月、楊岳橋判囚61個月、陳志全判囚78個月、鄒家成判囚93個月、林卓廷判囚81個月、范國威判囚50個月、呂智恒判囚51個月、梁國雄判囚81個月、林景楠判囚62個月、柯耀林判囚79個月。
參選九龍西的岑子杰判囚51個月、毛孟靜判囚50個月、何啟明判囚79個月、馮達浚判囚53個月、黃碧雲判囚78個月、劉澤鋒判囚53個月。
參選新界西的朱凱廸判囚53個月、張可森判囚59個月、黃子悅判囚53個月、伍健偉判囚67個月、尹兆堅判囚56個月、郭家麒判囚50個月、吳敏兒判囚53個月、譚凱邦判囚51個月。
參選港島的袁嘉蔚判囚51個月、梁晃維判囚59個月、鄭達鴻判囚78個月、徐子見判囚50個月、楊雪盈判囚78個月、彭卓棋判囚78個月。
參選超級區議會的岑敖暉判囚54個月、王百羽判囚51個月、參選醫療衞生界的余慧明判囚8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