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表示,過去5年,社署收到及處理涉及家暴相關個案,由2019年3926宗,減少至去年的3395宗。不過,涉及的保護兒童個案數目上升,由2019年的1006宗,增加近45%至去年的1457宗。
去年虐待配偶或同居情侶的個案錄1938宗,低於2019年的2920宗。
孫玉菡指出,警方處理家庭衝突案件時,會在取得有關人士同意後把有需要的個案轉介社署跟進,對於一些拒絕轉介服務的人士,警方會派發「家庭援助服務資料咭」,以便有關人士自行向服務機構求助;如案件被評定為高危個案,警方會主動轉介社署,確保個案獲得適時跟進。社署收到轉介後,會因應個案情況和福利需要,作出危機介入並提供支援。
他稱,社署資助不同服務單位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和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及專門服務;這些服務單位為家暴受害人提供的緊急支援服務不須輪候;政府會定期檢討有關工作成效,並適時調整宣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