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今日裁決,總理色他(Srettha Thavisin)任命一名有案底的律師入閣屬違憲,並將他解職。
憲法法院的裁決指出,色他反了道德規範,因為他任命與前總理他信(Thaksin Shinawatra)家族關係密切的律師披集(Pichit Chuenban)入閣。披集在2008年因貪污罪被判入獄6個月。
在這宗案件作出宣判的一周前,憲法法院下令解散受歡迎的反對黨前進黨,並禁止該黨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從政10年。
泰國憲法法院今日裁決,總理色他(Srettha Thavisin)任命一名有案底的律師入閣屬違憲,並將他解職。
憲法法院的裁決指出,色他反了道德規範,因為他任命與前總理他信(Thaksin Shinawatra)家族關係密切的律師披集(Pichit Chuenban)入閣。披集在2008年因貪污罪被判入獄6個月。
在這宗案件作出宣判的一周前,憲法法院下令解散受歡迎的反對黨前進黨,並禁止該黨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從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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