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一間藥店的男店員因銷售中藥材期間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
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內地遊客舉報,指旺角一間藥店的店員在銷售蟲草時使用誤導手法,經調查後發現該名職員在銷售過程中,誤導該遊客相信購買一両價值1680元的蟲草後,可獲免費贈送其選購約1400元的其他貨物。當有關蟲草被磨成粉後,店員才表示蟲草是以錢作為計價單位,而價格為預期的10倍,該遊客最終被迫接受有關交易。
海關提醒消費者於購買貨物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付款前要確定貨品的總價格和計價單位,購物後亦要保留單據及相關紀錄,若日後需作出申訴,可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