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對6名潛逃英國並涉嫌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人士,實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撤銷特區護照」等,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受訪時表示,訂戶訂閱涉案人Patreon等頻道提供資金,難以辯稱自己不知道正在支持甚麼行為,有機會觸犯相關法例,相關措施可禁止涉案人繼續獲取資金援助,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至於撤銷特區護照的措施,湯家驊指措施不會牴觸《基本法》列明香港居民有出入境自由的條文,因為相關條文的前提是要有特區政府接納的旅遊證件,而涉案人仍有機會可申請海外護照,因此未必可妨礙他們的活動,如果他們要回港自首或伏法,相信特區政府亦會有安排。
他指出,香港備受西方國家打壓,已經無日無之,特區政府有責任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相信社會亦會同意法例不應是「無牙老虎」,不應讓人誤以為只要逃離香港,就可以無法無天繼續在海外傷害國家和香港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