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分三階段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涵蓋範圍至自僱人士、志願工作者及所有現有僱員,建議首階段於今年第四季起,先擴大至涵蓋「準」自僱人士,明年底前再擴展至志願工作者。待首兩階段運作暢順後,最後再納入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人士。
當局指出,自僱人士包括但不限於私人導師、音樂老師、運動教練、提供上門服務的人士等。有關的自僱人士往往較大機會在沒有直接監督的情況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單獨接觸,而由於僱主不熟悉或初次接觸擬
新聘用的自僱人士,因此「準」自僱人士的風險會比已聘用的自僱人士的風險較高。機制仍會屬自願性質,由僱主自行評估個別工作/活動的風險後決定是否有需要進行查核。
當局稱,預期擴大查核範圍後合資格申請人數將大幅增加,警方將由今年第四季起推行網上申請平台,屆時公眾可在平台遞交申請表格及繳交申請費用。除了現時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外,警方計劃在全港6間指定警署,增設24小時套取指紋服務。
查核申請有效期亦會由現時的18個月延長至36個月,預計今年第四季起系統每年可處理至少21萬宗新申請。另外,警方會在明年底前推出增設附有指紋套取功能的自助服務機,讓申請人選擇到分布各區的自助服務機套取指紋,進一步便利市民及提升查核機制的申請處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