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一輛寶馬汽車在廣州天河區鬧市多處肆意衝撞人群,造成6死29傷,肇事司機溫慶運被判死刑。
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法院今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溫慶運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安排溫慶運會見了其近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去年1月11日,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駕車連續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
一審判決書披露,事件共造成6人死亡,其中5人當場死亡,1人於1月19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導致20多人不同程度受傷,被告作案動機為「為發洩個人情緒」,事發當日曾遭父母罵亂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