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兩電進行中期檢討。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經過多輪的磋商後,兩電同意就3個範疇在《協議》中作出修改,包括在能源危機時,會有特別的電費紓緩機制;針對大型供電中斷的事故,將加入懲罰機制;並會提高向公眾披露資訊的透明度。
能源危機期間的特別電費紓緩機制,在因地緣政治情況、天災或不可預見的市場波動,令燃料價格持續急升,以致中電總電費與同年1月相比超過一成或港燈的兩成時,特別電費紓緩機制會啟動,資助最有需要支援的用戶。
當機制啟動時,兩電將從非管制計劃賬目撥款,中電上限為1.8億元,港燈為剔除向社區節能基金及其他向弱勢客戶推行的電費紓緩措施撥款後,以同一年度股東在管制計劃協議賺取的獎金,作為紓緩金額的上限,以去年計算,約5500萬元,由於兩電規模和客戶數目不同,上限亦會有分別。
至於針對大型供電中斷事故,兩電同意引入新的懲罰制度,透過新指標「客戶停電時間指數」,即將所有受影響客戶數目,乘以總共供電中斷時數,以分鐘表示,如達到1500萬分鐘,准許回報將要減0.015個百分點,約相當於2000萬元;如達到3000萬分鐘,要減0.03個百分點,相當於4000萬元。
最後是兩電同意提高向公眾披露資訊的透明度,每年在電子資料小冊子中,加強披露關於燃料成本及燃料採購等資料,營運開支分項數字、員工編制、關聯方交易、貸款、獎罰機制下達到的表現目標和賺取的獎勵,及社區節能基金的撥款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