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發布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的工作文件,指出核污染水處置問題事關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人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沒有先例,也沒有公認的處置標準。國際社會應高度重視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問題,共同敦促日方以負責任方式處置核污染水。
文件提到,日方沒有證明排海決定的正當合法性,排海絕非唯一選項,但日方執意選擇經濟代價最小的排海方案,將核污染風險轉嫁全世界;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染水數據的真實準確性,機構基於日方單方面提供的數據和訊息審查評估,即使作出排海符合安全標準的結論,亦缺乏足夠的說服力。
文件又說,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水排海對海洋和人類無害,福島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對周邊國家海域生態平衡和海洋環境帶來不確定影響。
文件指出,日方應全面回應包括中方在內的國際社會關切,履行國際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停止強推核污染水排海計劃,並以真誠態度同周邊鄰國充分溝通,確保核污染水得到科學、安全、透明的處置,並接受嚴格國際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