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誤導民政署她獲醫生建議放病假,被告今日承認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並批准被告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張倩瑜申請於去年7月4日放病假,她其後向民政署提交兩張看來由一名政府醫生和一名私家醫生於當日發出的醫生證明書。
廉政公署調查發現,被告起初只提交一張看來由該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予民政署。當民政署要求被告提交相關正本核實時,她再提供了一張看來由該私家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該兩名醫生於去年7月4日並沒有為被告診症,而涉案兩張醫生證明書亦非由他們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