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各懸紅100萬元通緝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8名境外人士。
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在電台節目表示,國安罪行是「更甚於殺人放火」的嚴重罪行,不認為警方公布通緝人士的方法高調,惟市民若知道被通緝人士的位置,向警方舉報是義務而非法律責任,因此不存在「知情不報」須負上法律責任情況。
他又表示,國安罪行屬於政治罪行,根據聯合國指引和香港法例規定,政治人物不能移交,但不能排除被通緝人士可能經過本港的友好國家,被當地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的可能性。
至於被通緝人士的親友可否給予金錢援助,湯家驊指本港沒有「牽連罪」,加上只要意圖不涉及支持「港獨」,就不構成違法,相信傳媒正常訪問而非宣揚政治立場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