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子承認前年12月,在酒吧非法禁錮及襲擊一名被認出是臥底的警員,上午在區域法院各被判監40個月。
6名被告年齡介乎22至29歲,全部有案底。案情指出,男事主案發日凌晨喬裝顧客,到尖沙咀赫德道一間酒吧收集情報,其後酒吧職員稱有警察查牌要暫停營業,事主欲離場時,被其中一名被告,認出事主為中學同學,之後被超過10人包圍及禁錮,其間遭人拳打腳踢,肋骨骨折,獲准離場後,自行前往醫院求醫。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出,事主被禁錮約40分鐘,其間遭人凌辱及襲擊,孤立無援,驚恐情況不言而喻,事後更有創傷後遺症。由於各被告仇視警員,事主臥底身份被揭穿後更危險。法官稱,各被告除認罪外,並無其他減刑因素,最終判各人監禁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