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按原有框架和規定,延長申請期一年至明年5月5日。
把申請期延長一年是考慮到現時有若干潛在項目的倡議人正積極就其初步方案與土地共享辦事處洽談,略為延長申請期有助這類潛在項目的倡議人擬備申請所需的資料並正式提交。另外,先導計劃的設定目標,是讓有意分享其私人土地的項目倡議人協助於短中期增加公營房屋,既然是以短中期供應為目標,項目倡議人應盡早提交申請。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出,3年前推出先導計劃,是考慮到政府已部署的規劃和收地工作需時完成,倘若有私人土地未被涵蓋而業權人願意協助於短中期增加公營房屋,政府願意在先導計劃下考慮在基建及其他配套方面配合。如果私人土地業權人不及時按先導計劃提出申請,難以達到協助於短中期增加公營房屋的目標。事實上,隨着政府主導的造地項目陸續到位,先導計劃的功能便會減退。
她續稱,既然只是略為延長申請期,加上計劃屬輔助性質,局方認為沒必要修訂原有框架和規定,況且任何修訂都可能影響現有和潛在申請。局方會繼續推展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並鼓勵有意參加先導計劃的項目倡議人及早與辦事處聯絡,盡快遞交申請。
先導計劃於2020年5月6日推出,至今接獲5宗申請。3宗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分別位於元朗和大埔區,擬提供合共約2.16萬個房屋單位,包括約1.5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並會由今年年底起陸續展開法定改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