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宣布,自3月1日起推行的新增便利措施以協助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接受檢驗,將延期至6月30日。
合資格的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可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車主在申請時必須確認車輛符合道路安全考慮,適宜在道路上行駛。
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兩星期前,即6月16日前向運輸署遞交表格文件。
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批准信,獲批准的車輛須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線,由指定司機將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