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或《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3宗個案分別涉及52歲男子、68歲男子及54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7月10日、7月17日及2021年9月20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該兩名男子分別被控一項違反第599A章,而該名女子被控一項違反第599C章。52歲男子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而68歲男子及54歲女子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則分別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及被罰款1.05萬元。
另外兩宗個案涉及兩名分別76歲和28歲的男子。他們早前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8月24日及11月24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該名76歲男子並移除電子手環。76歲男子被控一項違反第599A章,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該名28歲男子被控一項違反第599A章,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