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日舉辦「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發表講話時提到,人大釋法闡明《港區國安法》將處理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力和責任賦予香港特區的立法原意。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國安法頒布實施2年半,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然而,國際經濟和政治格局複雜多變,世界各國對關乎國家安全的威脅都格外警惕,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時刻留意危害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變化,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李家超指出,國安委日前已召開會議,全力積極履行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等作出討論部署,並將全力落實人大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
李家超稱,國安委支持香港特區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適當處理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特區政府亦會全力推進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
他又強調,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則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更是我們的義務和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