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人士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或《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兩宗個案涉及一名23歲男子和一名72歲男子,他們早前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9月16日和8月15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他們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星期,緩刑12個月;以及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
另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55歲男子和一名61歲男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5月17日和今年4月1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該名55歲男子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以及罰款5000元。該名61歲男子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星期,緩刑15個月,以及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