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涉嫌在當值期間在商場內偷拍2名女子,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兩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1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53歲被告伍佩偉報稱警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安埔里2號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於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