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5人,被指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否認控罪的鄒幸彤、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今天和上周四(25日)向辯方披露更多受限資料,但鄒幸彤批評,最新解封的資料,大部分內容被隱去,形容獲給予「許多頁黑色墨水 」。羅官最終裁定所披露資料足夠達致公平審訊,審訊下午繼續。
警方國安處去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時任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但遭拒絕。鄒幸彤等5人其後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其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須接受審訊。鄒幸彤今天選擇自行應訊,鄧岳君由大律師黃俊嘉代表,徐漢光則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大律師黃雅斌代表。控方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辯方上周四(25日)審訊時,要求控方全面披露,由國安處向警務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提交、申請向支聯會發出提交資料通知書的文件第一部分。當日控方回應說,擬向辯方披露至少20個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項目,而實際解封多少資料,待當日審訊結束後隨即舉行的閉門聆訊結果而定。
今早開庭時,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透露,經過上星期四及今日較早前加開的閉門聆訊後,有更多本身受PII保護的項目獲披露。鄒幸彤回應最新披露資料時指,大部分資料均被隱去(redacted),形容獲控方提供「許多頁黑色墨水 」,「不知應否覺得感激」,並於陳詞期間,向庭上展示其中一頁幾乎全黑的文件。羅官聞言後說,他已下令披露部分資料,重申若有需要,辯方稍後可提出公開更多受保護資料,詢問辯方可否繼續審訊。
然而,鄒幸彤續指,公開更多受保護資料,在於讓辯方得以恰當地盤問,惟部分獲披露資料為個別(isolated)字詞,要求控方完整披露國安警司向警務處處長和保安局局長申請發出通知書的申請文件。控方代表周天行回應說,若披露更多資料,或妨礙進行中的調查等。羅官最終裁定,目前所披露的資料足夠達致公平審訊,審訊繼續,由控方繼續傳召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作供。
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作供時指,警方國安處調查報告顯示,支聯會跟多個組織有聯繫。他舉例說,「組織4」的網頁顯示,該組織主張推動中國民主化,目標跟支聯會相似,因此警方相信,支聯會部分行動,是為了支持「組織4」而作;又提到支聯會曾從「組織4」收取「成千上萬(tens of thousands)」款項。
洪毅作供時並談及「1號人物」和「2號人物」,其中「1號人物」被警方通緝,而根據支聯會的審計文件,該人曾向支聯會給予數十萬港元;該文件亦顯示,支聯會曾把部分款項轉交予「組織2」、一個在香港設有分部的外國政治組織。洪續稱,經調查後發現「組織2」至少一名領導層為支聯會領導人物,該人即「2號人物」。
洪毅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盤問時表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並透露同被警方調查的「組織2」和「組織4」是外國政治組織;「組織3」則是外國代理人。
另外,洪毅接受鄒幸彤盤問時,則透露他自2021年初已開始調查支聯會 ,並對支聯會的歷史及5大綱領等有認識。鄒幸彤其後問洪毅,支聯會是否曾從「組織4」收取2萬元港幣;控方回應稱,該提問及答覆,涉及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的資料,若披露有關資料,或妨礙警方調查,不過最後羅官批准鄒幸彤提問,並要求洪毅回答。洪毅回應指,支聯會曾從「組織4」收取2萬元港幣。案件押後至10月26及28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