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大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被指無遵循《社團條例》為612基金註冊,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辯方指出,案件的癥結在於612基金是否社團,控方似乎將612基金講成是一個「個體」,但提供的文件無交代證據與認為612基金為社團、各被告為何為社團骨幹成員的關係。
6人早前已否認控罪,案件排期在下月19日至23日審訊,預計審5日。另外,預留額外兩日半時間作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辯方今日在庭上指,早前收到控方20箱文件,但文件並無交代當中甚麼證據指向控方為何認為612基金為社團,以及各被告為何為社團骨幹成員。辯方認為控方最低限度應解釋這兩項議題,期望控方可以在8月底提交的開案陳詞中有更針對性回應。
控方在庭上透露,參考控辯雙方審前覆核的問卷,辯方擬提出人權法、憲法爭議。辯方則強調,在憲法爭議方面,辯方立場非指需要剔除《社團條例》,但認為詮釋條文時必須考慮憲法中結社自由的保障。
辯方主張案件審訊時使用中文,而結案陳詞時則使用英語,因為案件絕大部分法律觀點、引用案例均為英語,認為使用英語表達案例的「精髓」較適合。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則指,自己亦不想自行翻譯辯方陳詞,表明裁決時不會中英夾雜。
6人早前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他們均已否認控罪。控罪指,6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 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為基金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