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周二至今日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男三女,年齡介乎45歲至90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調查顯示上述人士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2,裁判官應國安處的申請向被捕人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被捕的兩男兩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餘一名正在服刑的67歲被捕女子將繼續還押。
警方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被捕人及一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612人道支援基金」或豁免其註冊。
警方在刑事調查過程中,同時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已經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
另外,警方留意到有媒體抹黑國安處的執法行動。警方強調,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其身分、背景、職業或宗教,警方都會一視同仁執法,不偏不倚地按法律及既定程序秉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