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發聲明,指現時除少數動物種類如貂鼠和倉鼠外,並未有證據顯示受感染的動物如貓狗會把病毒傳染給人類,人類經由動物感染新冠病毒病的機會非常低,預計需要行使相關權力,要求寵物主人交出寵物的機會不大。
漁護署指出,但若有充份科學證據顯示有動物把病毒傳染人類,如年初發生倉鼠將病毒傳染給人類的個案,衞生署及漁護署便會審慎考慮使用有關權力,處理有關動物,以防止病毒擴散。
對於屬哺乳類動物的寵物,如其主人為確診者需留院或隔離,漁護署會取得主人同意後,將有關寵物送往新界南動物管理中心接受檢疫隔離及獸醫學監察,會抽取樣本測試,當病毒測試結果呈陰性反應及獸醫學監察結果滿意,安排主人接回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