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將推出「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為合資格人士提供一筆過1萬元資助,3月23日至4月12日可申請,為期3星期,預計3至4周後可發放。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佩玲表示,計劃已於15日獲財委會批准撥款,計劃希望幫助失業人士、自僱人士及兼職人士紓緩財政壓力。
她表示,計劃沒有行業限制、被勒令關閉處所僱員、疫情下放無薪假或停薪留職僱員亦可、申請人需於去年第四季內至少一個月在香港工作、月入介乎2700元至3萬元,提交申請前連續30天沒有工作或就業。
如有強積金戶口記錄核實申請資格,只須提交失業及停工證明,如沒有強積金戶口,須提交失業前收入,收款銀行證明須與申請人姓名相同。
當局強調會抽樣審核,若申請人申述不實將面對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