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條例草案刊憲,本月23日將提交立法會審議。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生效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可被對沖。
現時的方案建議,政府將提供25年補助期,首3年僱主須承擔僱員一半金額,以3000元為上限,餘下由政府補貼,僱主承擔比例會逐年提升,預計政府的財政承擔是329億元。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條例草案刊憲,本月23日將提交立法會審議。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生效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可被對沖。
現時的方案建議,政府將提供25年補助期,首3年僱主須承擔僱員一半金額,以3000元為上限,餘下由政府補貼,僱主承擔比例會逐年提升,預計政府的財政承擔是32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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