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表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以及傷殘津貼按年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變動的調整,將在相關建議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後盡快實施。
根據既定機制,政府在獲得財委會批准後,每年2月1日調整社會保障金額。上述社會保障金額2月1日起有2.6%的上調空間。政府會盡快向新一屆財委會提交建議。
如建議獲批准,新金額會追溯至2月1日生效。屆時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和資產限額,以及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和每月入息限額,也會根據其相關機制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