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10年內第二次醉駕積犯,公路主管機關可公布其姓名、照片,若經酒精測試後超標,年滿18歲同車乘客可判罰款6000到1.5萬元新台幣。
初審又通過條文明定,醉駕和毒駕積犯,應吊銷駕駛執照兩年。
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10年內第二次醉駕積犯,公路主管機關可公布其姓名、照片,若經酒精測試後超標,年滿18歲同車乘客可判罰款6000到1.5萬元新台幣。
初審又通過條文明定,醉駕和毒駕積犯,應吊銷駕駛執照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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