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民主派初選案,其中一名被告王百羽早前申請保釋遭拒,《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日頒布書面理由,引述律政司一方指王百羽在《國安法》實施後立場堅定不移,不能確保若批准王百羽保釋,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駁回申請。
律政司代表在保釋聆訊中指出,自2014年起王百羽的政治影響力擴大,曾解釋會在國際戰線上說明香港並非中國一部分,又強烈反對《國安法》。
律政司一方指王百羽去年3月中曾有份簽署本港區議員信件,去信時任美國國務卿龐佩奧,呼籲美國政府制裁本港政府官員,又在《國安法》實施後聯署要求國際社會透過經濟手段制裁中國。
申請方則指,王百羽擔任區議員時工作勤奮,與政府和警方關係融洽,雖曾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惟並非草擬人,初選原本目的經已無望,亦沒有證據顯示王百羽具備根深蒂固的政治影響力。
現時獲准保釋的被告共有14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鄒家成、余慧明及陳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