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鄉議局今天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就新一份《施政報告》提交建議書,並以「完善祖堂制度 活用新界土地」為題提出13項建議,包括放寬對祖堂地發展的限制。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新界現時有約7200個祖堂共約2400公頃土地,鄉議局要求政府准許祖堂與其他機構共同合作發展土地,並保留項目部分權益已獲永續收益,從而增加私人住宅單位供應,如政府需要徵收祖堂地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應考慮現金以外的補償方式,如將部分單位預留給祖堂持有,祖堂由持有土地變為持有物業。
對於外界有關降低祖堂出售土地門檻的倡議,鄉議局持開放態度,樂意達成共識並願意積極配合,也支持適度降低有關門檻,由於有關改動對祖堂制度及新界氏族的可持續發展有深遠影響,鄉議局將諮詢各祖堂持份者,及後政府應據此修改有關規定。
鄉議局亦建議政府參考內地城中村的發展模式,選擇交通基建配套較完善的鄉村式發展地帶作為試點,適量提高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發展密度,提高地積比率增加單位數目,以多層式的丁廈,代替現時三層高、每層700平方呎的丁屋,部分單位給原居民認購,部分則撥出作為公營房屋或首次置業項目。
至於收地補償制度方面,鄉議局要求政府今後在新界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時,特別是收地用以興建公營房屋時,釐定收地補償應該以市場價格作為參考,即是不能以市價收地,最起碼應劃一以甲級收地,保障土地業權人及祖堂的合法權益。
另外,建議書亦提倡發展新界北口岸經濟帶、開放沙頭角禁區、興建新型焚化爐代替新界西堆填區以提供土地、發展喜靈洲人工島、取消離島公共交通假日額外收費、豁免大嶼山封閉道路許可證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