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蘋果日報》前高層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4人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要求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全部被告被拒保釋。
控罪指出,包括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主筆馮偉光和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在本港與《蘋果日報》旗下3間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