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補償修訂條例》今日起生效,將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的情況,納入保障範圍,令相關僱員可如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上下班一樣,在僱員補償方面得到相同的保障。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修訂適用於條例生效當日或之後因上述情況受傷或死亡的僱員。
《僱員補償修訂條例》今日起生效,將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的情況,納入保障範圍,令相關僱員可如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上下班一樣,在僱員補償方面得到相同的保障。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修訂適用於條例生效當日或之後因上述情況受傷或死亡的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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