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考慮到台灣與新加坡當地的疫情,將進一步收緊早前已從台灣抵港並進行家居強制檢疫人士的檢疫安排,以及加強已從台灣及新加坡抵港的人士的強制檢測安排。
政府將安排於本月15日或之前從台灣抵港並正進行家居檢疫的人士,入住衞生署的檢疫酒店以完成餘下的強制檢疫期。
同時,為盡可能減低從台灣及新加坡輸入個案的風險,政府進一步加強從台灣及新加坡抵港人士完成強制檢疫後的強制檢測要求。
按抵港時的要求而須強制檢疫14天的相關抵港人士,需要在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現新增要求,相關人士必須在確定第19天檢測結果前留在其居住地點、私人處所或在檢疫令上指明的檢疫地點。受檢人士如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車。
按抵港時的要求因已完成接種疫苗而須強制檢疫7天的相關抵港人士,需要在抵港第12天接受強制檢測,現新增兩項要求,即必須在確定第12天檢測結果前留在逗留地點。受檢人士如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車;在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再次接受強制檢測,但期間毋須留在逗留地點。